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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营管部开展支付机构个人账户实名制核查工作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在步入实操阶段。昨日,有消息称,央行在北京范围内全面开展互联网支付机构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实名比例核查工作,要求各支付机构的自查报告于本月底前递交央行营管部。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北京商报记者证实了此消息。

  据悉,此次核查主要针对北京辖区内获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开立个人支付账户实名落实的情况。根据央行营管部下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个人支付账户实名比例核查工作要求》规定,核查工作将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支付机构自查及业务系统准备”于即日起至5月31日完成,第二部分“现场核查阶段”将于6月1日起至8月20日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核查仅围绕个人账户展开,单位账户不在核查范围内。近两年随着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发展,我国个人支付账户数目也随之增长,但是个人账户实名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昨日发布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非银行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总量为26.36亿个,其中个人支付账户26.30亿个,完成实名认证的支付账户共有13.46亿个,比2014年上升8个百分点,占总支付账户总量的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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